我院从6月7日开始,在学院班子会议上。布置了学习《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7号,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的任务,由办公室下发《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》材料,给各教研室、实验教学中心组织教职工学习,分团委书记和各年级辅导员,负责组织学生学习《条例》。
各教研室(实验中心)主任,分团委书记、各年级辅导员,通过各种形式,组织师生线上或线下学习,提高广大师生员工防范非法集资的意识和能力,保障师生员工的切身利益,维护国家正常的金融秩序。
班子会议布置学习《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》任务
实验中心学习《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》
学生组织学习《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》